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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編號:2024BFFFN00469
二、項目名稱:合肥市公安局信息化項目審計社會協審服務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2號41號樓五層508室
中標費率:0.68862%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 合肥市公安局信息化項目審計社會協審服務 服務范圍 合肥市公安局信息化項目審計社會協審服務,具體內容詳見公告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 服務要求 我公司滿足服務需求,具體內容詳見公告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 服務時間 合同簽訂后1年。合同到期后,若服務期內履約良好,經合同雙方同意,在年度預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續簽下一年度合同,合同價格費率不變,合同一年一簽,續簽不超過兩年 服務標準 我公司所投服務及伴隨的貨物和工程均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滿足采購人和磋商文件要求 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為準。
五、評審專家名單
王慧,石惠,徐亞君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免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A區六樓678室,聯系電話:0551-66223642。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或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合肥市公安局信息化項目審計社會協審服務項目中標通知書已發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登錄電子交易系統自行下載電子中標(成交)通知書。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廬陽區壽春路290號
聯系方式:0551-6292869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訓
電話:0551-66223783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投訴操作手冊-投標人.pdf 附件:招標文件正文.pdf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中標(成交)供應商評審情況表.doc 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