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合作化南路東一處工業用地整體轉讓公告
一、標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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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4BFFCJ0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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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合肥市合作化南路東一處工業用地整體轉讓 |
轉讓底價(萬元)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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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日期 |
2024年4月17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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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概述 |
1.轉讓標的為合肥市合作化南路東一處工業用地,標的整體轉讓,標的權利人為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轉讓標的基本情況:土地使用權狀況:土地證載使用權面積為11240.74㎡,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56年12月12日,產權證號為合國用(2007)第43號; 3.標的詳情參見《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合肥市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一宗11240.74㎡工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市場價格評估(合肥市)土地估價報告》(安徽德信安地評(2024)(估)第DXA009號)。 4.現場踏勘聯系人:金經理 電話:18756017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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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資產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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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具體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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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號 |
合國用(2007)第43號 |
地址 |
合肥市合作化南路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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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載面積 |
11240.74㎡ |
地類(用途) |
工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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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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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年4月17日 |
掛牌公告期 |
2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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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動延牌 |
變更掛牌條件后,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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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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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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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訂交易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 2.標的轉讓后涉及權證登記或變更的,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轉讓方協助;因辦理權證登記或變更手續所涉及的各項稅費由轉、受讓雙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3.轉讓標的在移交前所涉及的相關費用(水、電、物業、衛生費等相關費用)由轉讓方落實解決。 4.轉讓標的以現狀移交,不因此影響最終成交價格,其中土地使用權面積以對應不動產權證證載面積為準,受讓方不得在受讓后對標的提出任何異議。 5.受讓方資格條件應符合當地關于標的受讓的政策規定。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受讓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 6.保證金不得代繳。 7.本項目同步在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網站披露,項目編號為GR2024AH10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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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1.該項目采取網絡動態報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本次網絡動態報價分為自由報價期和限時報價期兩個階段。 2.意向受讓方應于本公告期內登錄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皖e云”系統(網址:https://wey.aaee.com.cn),線上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并按本公告約定交納競價保證金(不計息),意向受讓方須將競價保證金支付至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收款銀行賬戶,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競價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資格。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及線上確認保證金交納詳見“皖e云”系統“幫助中心”——“用戶指引”。 3.意向受讓方線上辦理受讓登記手續時,須通過“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掃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統,并保證提交材料內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讓方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須提交主體資格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者(負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授權經辦人的身份證,公司章程、組織章程或合伙協議等,意向受讓方同意受讓的內部決策文件(或同意受讓的內部決策文件及批復文件); (2)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須提交身份證(用戶注冊時已上傳的無須再次提交); (3)本公告“受讓方資格條件”、“重大事項披露”欄要求的相關資料。 4.意向受讓方最終被確定為受讓方的,須在《競價結果通知單》出具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至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簽訂《競價結果通知單》,自《競價結果通知單》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交易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價款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受讓方不得提出異議。 二、交易保證金處置 1.意向受讓方最終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遞交的全部保證金可直接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未能確定為受讓方的,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原渠道退還全額保證金(不計息)。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投標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產權交易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轉讓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三、異議方式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產權交易機構提出異議。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督部門(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四、本項目交易監督部門為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交易保證金處置及異議方式按照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要求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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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案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動態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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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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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是否需要審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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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應有效存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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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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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2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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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自遞交受讓申請材料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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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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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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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戶名: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銀行賬號:499010100102160803 開戶行:興業銀行合肥分行營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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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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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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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長江西路10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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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胡忠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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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萬元) |
18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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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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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 |
貨幣金融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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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34010071392687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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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規模 |
1000-499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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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劵;買賣政府債劵、金融債劵;從事同業拆借;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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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決策情況 |
會議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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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1994-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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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失效日期 |
2037-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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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經辦人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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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
安徽省產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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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人 |
方經理;劉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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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0551-62871614;0551-66223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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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合肥市濱湖新區高速時代廣場C3座21樓;合肥市濱湖新區徽州大道4872號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4樓 |